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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济南市2015年度燃气培训班的通知

来源:信息中心 2015-06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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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:

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,全面搞好2015年燃气企业培训的工作,依据《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》和《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各会员单位的管理人员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持证上岗。为此举办2015年度液化石油气培训班。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参加培训范围

各会员单位液化石油气企业的操作工,运行工以及管理人员。

二、培训时间

为确保每位员工全程参训,此次培训分为三批。望各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名额。

第一批:7月6日(周一),早8:30报到;

第二批:7月8日(周三),早8:30报到;

第三批:7月10日(周五),早8:30报到。

三、报名注意事项

(一)各企业根据自身工作情况,将分批人员名单于6月25日前(附表),报至所属区燃气管理部门,由各区燃气管理部门协助汇总后,报协会。

(二)培训费用

会员单位:年审员工300元/人/年,新取证员工600元/人/年;

非会员单位:年审员工600元/人/年,新取证员工1008元/人/年;

培训费用按照每单位员工总数,在第一批培训时或培训开始前一并缴纳,并将原培训统一开具发票。

(三)跨年度未审证人员,按照新取证员工重新培训考核。

(四)请参训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白底两寸彩色照片1张和原培训证书。

四、员工参训纪律

培训课时:年训人员(8课时),当天下午考试;

员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,按照桌角座号入座,以备随时核查;上课期间不得旷课、迟到早退,旷课半天(包含半天)以上取消考核资格,迟到超过一小时试卷扣十分;

上课期间认真做好笔记,手机调至静音,禁止吃东西、看报纸、玩手机等与上课无关的行为;如发现,一次警告,第二次试卷扣十分。

五、考核

考核采取闭卷笔答形式,考试时间90分钟,满分100分,80分合格。考试期间资料、书包、手机等一律放至教室前面指定位置,如有抄袭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。

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按桌角座号参加考试。

考试不合格或因旷课等原因,取消考试资格的员工,每人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,补考时间另行安排。如补考仍未通过,每人交纳50元补考费再次考试。

六、取证

经考试合格的员工发放《济南市燃气安全岗位资格证书》。因今年统一更换新证,审证员工凭旧证,考试合格后换领,自2016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。如2015年度未参加换证培训,2016年度将按照新取证员工重新培训。

新取证员工由协会统一组织培训,时间根据参加人数确定。

七、培训地点

文化东路18号,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六楼会议室。(乘车路线:18、K96、K59、107、路到文化东路东口站下车向西100米路南即到:乘:64、110、75、123、路到燕子山路下车向东150米即到。)

  

  燃气协会:0531-82608989

  邮    箱:ranqixiehui@126.com